龙海医保局关于2024年度龙海区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约问题的通报(十九)

2024-12-26 16:41   来源:   编辑: 李诗涵    李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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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合理高效使用,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漳州市第二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在限定性别类异常结算数据的核查中存在药品超说明书适应症使用、不合理开展诊疗项目(如女性开展前列腺相关标志物检查)、医生开具医嘱时点错项目等问题。根据《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进行通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序号

定点机构名称

处理情况

1

漳州市第二医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2

漳州市第二中医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3

漳州市龙海区石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4

漳州市龙海区榜山卫生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5

漳州市龙海区海澄卫生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6

漳州市龙海区紫泥卫生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7

漳州市龙海区白水中心卫生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8

漳州市龙海区浮宫中心卫生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9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卫生院

不予支付违规医疗费用

 

望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医保服务人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关政策,认真履行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