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近日,漳州市龙海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处一起非法使用*工案。 7月26日,蔡某到龙海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问题,经龙海区人社局立案调查,该商户于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招用蔡某(出生日期为2007年3月,现今未满16周岁)为服务员。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对其展开了各项调查和取证工作,前述事实有《举报投诉登记表》、《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以及对蔡某及有关人员的《调查笔录》、蔡某的《户籍证明》、《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为证,该商户非法使用*工的行为属实,且当事人对使用*工的非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8月30日,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对该商户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根据国务院令第364号《禁止使用*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进行立案查处,依法追究非法使用*工的法律责任,对该商户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下一步,区人社局将继续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积极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漳州市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通讯员 陈国庆 李国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