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巡视员到罗志涛到我市召开《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宣贯大会。我市副市长黄全海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新修改《办法》的顺利出台,是我省依法强化渔业管理、践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法治渔业”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省依法治渔、依法兴渔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是我省“十三五”期间渔业“法治”建设的重要政策成果。要以宣贯条例为契机,更加坚定地负起渔业管理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渔业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办法》的施行是我省现代渔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办法》的施行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和现代渔业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落实好《办法》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学习宣传,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社会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 方勇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