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对“村霸”“行霸”坚决说不

2019-05-09 11:49   来源:龙海网   编辑: 郑晓峰    郑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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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除黑恶势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是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重大举措,自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中央、省、漳州市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狠抓落实,对涉黑涉恶的“村霸”“行霸”等,更是严厉打击,彰显了我市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2018年8月8日,经过两次庭审,市人民法院对许某等15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进行宣判,判处15名被告人一年到三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对国道324线改道项目的施工方来说,这一起“村霸”实施威胁、暴力阻挠施工的恶劣事件终于完结,施工环境也终于回归安全有序。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鹏:在这个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呢,其中一件许某的案件我们采用了3+4的这种大模式审理方式进行审理,也就是三个审判员四个人民陪审员这种方式进行审理,这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以后,我们还对发案单位发了司法建议。】

  欺压群众、强揽工程……这些涉及“村霸”、“行霸”的黑恶势力看似“破坏面”窄,但事实上却严重啃噬群众生活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2016年9月至2018年1月间,在颜厝镇上洋村下陈社圆山新城莲浦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在时任上洋村村委会主任的洪某授意下,多名被告人利用本地人的优势,向该公司承揽工程或售卖“地材”,逐步演变成采用堵路、“协商”、滋扰等软暴力方式,索要承揽工程、售卖“地材”,构成犯罪行为。(字幕)

  2018年11月,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判,向这类黑恶势力再次果断亮剑。

  【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陈淑芬:对于这个案件,我院是于2018年9月3日受理该案的,因本案在本地区是属于社会影响较大的涉恶刑事案件,我院及时做好审判工作预案,经过开庭的审理,以及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认定本案的五名被告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对五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并对其中三名被告人并处罚金。】

  打击“村霸”、“行霸”,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是增强农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据了解,自2018年至今,市法院审结的扫黑除恶案件中,与村霸、行霸相关的就占了一定比例,对这类案件,市人民法院也一直坚持依法严惩,并通过以案释法,筑牢堤坝,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最好注解。

  【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鹏:类似于这种社会关注度比较大的、敏感的案件,我们都视其情况提前介入,在公安侦查阶段,我们就提前介入,及时的发现问题、提出补充侦查,完善证据,修正证据中存在的瑕疵等等,同时我们还坚持严打方针,准确的把握政策和法律界限,依法做到快审快结审理黑恶势力案件,增强对黑黑恶势力的震慑力。】

  (曾秋波曾雪珍)